各设区市科技局、知识产权局(处):
河北省商品流通企业“无假冒专利示范单位”专题执法保护项目是我局2010年的一项重点工作。自2009年底启动以来,经过各设区市、县(市、区)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的积极努力和商品流通企业的积极参与,2010年培育、辅导、创建河北省商品流通企业“无假冒专利示范单位”的工作进展顺利。经县(市、区)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推荐,设区市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考察审核,省知识产权局审批,石家庄东方城市广场有限公司等100家商品流通企业被认定为2010年“无假冒专利示范单位”,现予通报。希望获得示范单位的商贸企业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完善专利商品管理制度,切实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为优化区域发展环境作出贡献。
附:2010年河北省商品流通企业“无假冒专利示范单位”名单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十一日
请点击图标下载浏览: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