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含定州、辛集市)科技局(知识产权局),雄安新区改革发展局,石家庄高新区科技局,有关单位: 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我局决定在全省组织开展第十二届中国专利周活动。为保障中国专利周活动顺利开展并取得预期成效,研究制定了《2018年第十二届中国专利周河北省活动实施方案》(附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周密组织 要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国务院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若干意见》(国发〔2015〕71号)和《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的通知》(国发〔2016〕86号)各项部署,提高认识,把办好专利周活动作为推动本地区知识产权工作开展的一项重要工作,切实抓出成效;要向当地政府汇报专利周工作,积极争取活动经费、媒体宣传、场地、人员等方面的支持。 二、及时宣传,加强沟通 活动期间,要注意信息反馈和沟通,及时将重要活动信息报送我局;对列入方案的各项活动,主办方应如期落细落地,并通过各类媒体给予及时宣传报道。因临时变动确需调整的,及时反馈协调管理处。 三、总结经验,按时上报 专利周活动结束后,要认真总结经验,做好信息归纳。请于2018年12月13日前将本地活动情况总结以纸件并电子件形式报省知识产权局协调管理处。 联系人:协调管理处 赵江 电 话:0311—85692818 15732159117 电 邮:2196516834@qq.com
附 件:2018年第十二届中国专利周河北省活动实施方案 河北省知识产权局 2018年11月28日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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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 2018年第十二届中国专利周河北省活动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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